遊傳滿: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與川普重返白宮前景分析|全球法治觀察


導讀 ·  2024.03.12

 

川普在商業和政治生涯中屢遭法律挑戰,2022年面臨紐約州最高法院因稅務詐騙定罪的不利局面,川普重返白宮之路可謂險象環生。 2024年3月,聯邦最高法院裁決確認了川普在2021年「國會山莊騷亂」事件之後的參選權利,此一裁決對他而言無疑是重大勝利。

 

本文從法律的角度評估了聯邦最高法院判裁決的模糊性,作者認為,儘管川普在法律上的勝利增加了他的政治資本,但他所在的共和黨在國會並不佔有絕對優勢,假若特 朗普贏得總統選舉,不排除民主黨可能聯手少數反對川普的共和黨議員反擊。 美國的政治未來懸而未決,隨著大選臨近,川普的命運將更受矚目。

 

當地時間2024年3月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公佈了「川普訴安德森等(Donald J. Trump v. Norma Anderson, et al.)」一案的判決書。

 

九名大法官一致裁定,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於2023年12月的判決,要求地方各州不得因為川普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莊騷亂」中的相關言論與行為而取消其總統 參選資格。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裁判邏輯

 

聯邦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是基於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的解釋而作出的。 該條款也被稱為“螢奪叛亂者公權令”,規定了任何美國“國會議員、行政官員或司法人員”如果已經宣誓遵守美國憲法,但卻“參與對聯邦政府的叛亂或暴動”行為, 那麼該人士將「不得再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人,或在美國或任何州下擔任任何文職或軍職」。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

 

任何人如果曾經作為國會議員、美國官員、任何州立法機構的成員或任何州的行政或司法官員,宣誓支持美國憲法,而後參與反抗該憲法的叛亂或叛變,或向其敵人提供援助或安慰, 則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人,或在美國或任何州擔任任何文職或軍職。 但是,國會可以通過每院三分之二的投票,免除此類禁止。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五款:

 

國會應有權通過適當的立法來執行本條款的規定。

 

聯邦最高法院認為,雖然各州可以依據這一條款剝奪地方州政府公職人員的履職資格,但是根據聯邦與各州“分權與製衡”原則,地方各州只能審查本州公職人員,無權審查聯邦政府 層級,例如總統及候選人的公職資格。

 

判決書更進一步明確了程序性要求。 援引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五款,裁定對於聯邦公職人員及候選人的履職資格審查,需要由聯邦國會經由專門立法做出具體規定,以落實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 的「褫奪叛亂者公權令」。

 

裁判結果部分掃清了

川普參選的憲制障礙

 

這項判決結果也終止了伊利諾伊州、緬因等州選民試圖禁止川普參選的努力,對川普來說,這無疑是一場重大勝利。 它意味著儘管川普雖因2021年「國會山莊騷亂」事件備受爭議,但他仍有權參加總統選舉。

 

川普同日在社群媒體歡呼,稱聯邦最高法院這項裁決「是美國的一次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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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正式掃清了川普參選共和黨初選的障礙(圖源:網路)

 

當地時間2024年3月5日,所謂的「超級星期二」 (Super Tuesday)總統初選正式開始。 包括阿拉巴馬州、阿拉斯加在內的15個州,以及領地美屬薩摩亞在當天舉行了總統初選。 愛荷華州的民主黨郵寄黨團會議也在當天結束投票。 共和黨透過初選和黨團會議選出865名代表,而民主黨選出1420名代表。

 

不出意料的,川普在15個州的14個州中拔得頭籌,只在佛蒙特州(Vermont)輸給了唯一的競爭者妮基·黑利。 而現任總統拜登更是在15個州中全部獲勝,只輸掉了美國海外領土美屬薩摩亞群島的黨團會議提名選舉。

 

至此共和黨、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基本塵埃落定,只待兩黨分別於7、8月舉行全國代表大會,正式確認公佈最後人選。 2024年11月的美國總統大選,也將重現四年前的川普與拜登對決態勢。

 

但是,經歷新冠疫情、俄烏戰爭、巴以衝突等國際重大事件,今時的美國大選已經是「攻守之勢異也」。

 

一方面,四年前,川普身為時任總統,卻因其極具爭議性的個人言行和內政外交策略,特別是消極應對新冠疫情,直接導致其錯失第二任期。

 

另一方面,四年後,拜登身為現任總統,雖然還有機會利用各種法律訴訟,特別是刑事訴訟,影響溫和的共和黨人和獨立人士對川普的支持,阻擊後者再次問鼎白宮 。

 

例如,根據3月5日CNN在北卡羅萊納州所作的民調就顯示,在川普競爭對手黑利的支持者中,66%的人不認為川普適合當總統。 81%的人表示他們不會必然支持黨內初選的勝利者。

 

但是,拜登本身也面臨著許多現實問題,特別是年齡健康、移民政策、經濟復甦以及對以色列的支持所導致的加薩地區人道危機,都將為其謀求第二任期帶來一系列挑戰。

 

特別是,自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發動攻擊以來,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導致了超過30,000的巴勒斯坦人員死亡,這導致了大量阿拉伯裔、甚至更大範圍內的中左派選民對拜登政府 無條件支持以色列政策的不滿。 例如,在明尼蘇達州「超級星期二」初選中,接近20%的民主黨選民在選票上標記「不作承諾」(uncommitted vote,即選民只投票給該政黨,而非某個特定的人),以表達他們反對拜登政府對以色列的支持;在更早前的密西根州初選中,有超過10萬民主黨選民的選票上標記「不作承諾」。 密西根州有超過20萬名穆斯林註冊選民,另有30 萬人的選民可以中東和北非地區有連結。 川普在2016年贏得了密西根州,但拜登在2020年贏得了該州。

 

達摩克利斯之劍

 

聯邦最高法院總共20頁的判決書,這一程序性裁定雖然釐清了聯邦國會如何“褫奪叛亂者的公權”,卻對很多關鍵性的法律與事實爭議未置可否。 特別是,最高法院並沒有就川普是否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莊騷亂」中「參與了叛亂與暴動行為」等問題進行實體審查。

 

一方面,法理上,對於川普在「國會山莊暴動」事件中的罪、責、刑問題,美國憲法學界還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例如,芝加哥大學憲法學教授William Baude等在最近一期的《賓大法學評論》刊文,主張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禁止曾任公職的人在參與叛亂或反叛後再次擔任公職 」。 這項條款的法律效力是自始有效、確定有效、當然有效的:川普不得擔任總統職位,除非聯邦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另行投票表決認可。 而以南德州法學院副教授Josh Blackman為代表的學者則透過分析傑佛遜‧戴維斯案(1868),格里芬案(1869)等判例,認為William Baude等教授的結論沒有充分的法理與先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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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

 

另一方面,根據聯邦最高法院2024年3月4日的判決,聯邦國會將有權做出「褫奪叛亂者」任職資格的決議。 早在2022年12月,美國眾議院「國會山莊騷亂」特別委員會在經歷一年半的調查之後,就公開了一份有關川普「國會山莊騷亂」事件中角色的詳盡報告。 調查報告明確向司法部特別檢察官提出以下針對川普的刑事指控建議:

 

I. 妨礙官方正式程序

   

Obstruction of an Official Proceeding 18 U.S.C. § 1512(c)

 

《美國法典》第18卷第1512(c)(2)節規定,「腐敗地」「妨礙、影響或阻礙任何正式程序,或試圖這樣做」是一種犯罪行為。 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存在一項或多項可能違反該法規的行為,需要對川普總統及其他人進行刑事指控建議。 首先,毫無疑問,國會在1月6日舉行的聯合會議計算選舉人票是根據第1512(c)節的「官方正式程序」。 許多聯邦法官已經得出了這個具體結論。 其次,毫無疑問,川普總統知道他的行為很可能「妨礙、影響或阻礙」該程序。 根據已經發展的證據,川普總統試圖阻止或延遲多個州合法認證的選舉人團投票的計數。 川普總統直接並親自參與了這項努力,在1月6日聯合會議臨近時,不斷地對副總統彭斯施加壓力。

 

II. 合謀欺詐美利堅合眾國

   

Conspiracy to Defraud the United States 18 U.S.C. § 371

 

《美國法典》第18卷第371節規定:「如果兩個或更多人共謀犯下任何針對美國的罪行,或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欺詐美國或其任何機構,且這些人中的一個 或多個人採取任何行動以實現共謀的目標,每個人都應根據本法規定受到罰款或不超過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委員會認為,根據該法規,對川普總統 及其他人進行刑事指控建議的證據充分。 首先,川普總統與個人達成協議,阻礙政府的合法職能(選舉認證)。 川普總統參與了本報告中描述的多部分計劃,以阻礙選舉的合法認證。 其次,有幾個理由可以認為陰謀者使用了「欺騙或不誠實的手段」。 例如,川普總統在其顧問告訴他沒有足夠的詐欺證據可以改變選舉結果後,仍然反覆謊稱選舉有欺詐行為。 此外,讓副總統單方面阻止選舉認證的圖謀明顯是非法的。

 

III. 合謀作出虛假陳述

   

Conspiracy to Make a False Statement 18 U.S.C. §§ 371, 1001

 

《美國法典》第18卷第1001節適用於「在美國政府的行政、立法或司法部門管轄的任何事項中,有意並故意地:(1)透過任何詭計、計劃或方法偽造、隱瞞或掩蓋一個 重要事實;(2)作出任何重大虛假、虛構或欺詐性的陳述或表述;(3)製作或使用任何虛假記錄或文件。

根據司法部的說法,根據第1001節,一個虛假陳述是否構成犯罪「取決於對以下每個問題是否有肯定回答:

   

1.  行為或陳述是否重要?

 

2.  行為是否在美國某部門或機構的管轄範圍內?

 

3.  行為是否是有意且故意做出的?

 

調查顯示川普總統與他人合謀,向國會和國家檔案館提交虛假選舉人名單。 根據18 U.S.C. §§ 371和1001,有足夠的證據對川普總統及其他人進行刑事指控建議。

 

IV. 「煽動」、「協助」或「援助」叛亂

   

“Incite,” “Assist” or “Aid and Comfort” an Insurrection 18 U.S.C. § 2383

 

《美國法典》第18卷第2383節適用於任何「煽動、發動、協助或參與針對美國權力機構或其法律的任何叛亂或反叛,或向其提供援助或安慰」的人。 委員會認識到,§2383並不要求證明川普總統與暴力騷亂者之間存在「協議」來確定違反該條款;相反,總統只需煽動、協助或援助和安慰那些參與暴力或其他非法活動的 人,以阻止美國憲法制度下的總統權力和平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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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員對於國會山莊暴動的調查報告

(圖片來源:美國眾議院)

 

結  語

 

鑑於本屆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中,共和黨並不佔有絕對優勢,假若川普贏得總統選舉,不排除民主黨可能聯手少數反對川普的共和黨議員,在認證選舉結果時通過專門立法認定 川普“參與叛亂與暴動”,援引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螢奪叛亂者公權令”以及2022年修訂的《選舉計數法》(Electoral Count Act)剝奪川普總統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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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屆美國國會兩院政黨席次。 左圖為參議院,紫色代表民主黨(三個淺紫色席位為與民主黨結盟的獨立人士),紅色代表共和黨;右圖為眾議院,藍色代表民主黨,紅色代表共和黨(目前共和黨出現三名空缺,實控 人數為219)

 

屆時,聯邦最高法院將不得不再次行使司法審查權,對川普在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襲擊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構成「叛亂或暴動行為」——進行實質審查 。 這將會再次引爆憲法危機,甚至點燃更大規模的政治暴動。

 

因此,縱使川普贏得2024年11月總統競選,但最後能否順利入主白宮,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本文作者

遊傳滿: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國際事務研究院副研究員、規則與標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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