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年:企業家精神與中國經濟的未來


導讀 · 2022.12.16

「國之重器」如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如何推動大灣區創新資源的協同與共享?12月8日,2022年大灣區科學論壇灣區科創峰會在東莞舉行,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教授、前海國際事務研究院院長鄭永年受邀參加並進行主題發言「科創時代的企業家精神」,解答中國的企業家精神從何而來的問題。本文內容由該發言整理和擴充而成。

二十大對科教、科技和人才做了大篇幅的論述,這不僅僅是為了回應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更是中國國內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從世界經濟史發展來看,高質量發展需要科創。可以預見,一個新的科創時代即將到來。企業家是科創的主體。企業家如何扮演好主體作用?是整個社會必須思考的大問題。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需要區分一下「商人」和「企業家」之間的區別。在實踐中,我們很難把「商人」和「企業家」兩個群體區分開來,但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尤其在精神層面。

 

“企業家”不等於“商人”

我曾經研究過中國的企業家群體,發現企業家群體中普遍存在著(至少)如下一些特征:

第一,以錢的數量來衡量自己和企業的成功,賺錢變成了自己和企業的唯一目標。不過,如果企業沒有除了錢的數量之外的目的,那麽企業很少能夠找到格局,因為光是錢很難撐起企業的格局。沒有格局,不管賺多少錢,也只是小商人一個;

第二,大多數企業集中在幾個最賺錢、能賺快錢的行業,例如早期的煤炭行業和很長時間以來的房地產行業,更有一些企業脫離自己本來的行業而轉入賺快錢行業;

第三,「跟風」現象嚴重,哪個地方可以賺錢了,企業家就會蜂擁而至,造成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和向下競爭,大多數企業沒有持之以恒的探索和追求;

第四,企業大多是加工業,即為別人(別國)加工。中國盡管被視為是世界的製造工廠,但絕對沒有形成「中國製造」,更不用說「中國智造」了,充其量只是「中國組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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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杯上的“中國製造”
                                                                             (圖源:新華網)

第五,依靠市場的簡單並且無限擴張而賺取微薄的利潤,產品的附加值很低;

第六,缺少進取心。大多數企業經營者到了中年在企業碰到瓶頸的時候就成為簡單的消費者,有了錢就進行大量的個人消費,大多成為油膩中年,再也沒有進取心;

第七,大多數企業經不起折騰。企業進行的是簡單再生產,出生率高,死亡率也同樣高。

如果這些是中國「企業家」的主要特征,那麽這個群體充其量也只是商人。商人和企業家有關聯。「商人」的範疇要比「企業家」廣,但並不是所有商人都可以成為企業家,都具有企業家精神。商人一直被定義為「以別人產生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貿易,從而賺取利潤的人」,也被稱為生意人。中國傳統上有「士農工商」四民,工、商是兩個不同的階層。「工」指的是「工匠」,有技術含量。自近代以來,較之「商」,「工」更靠近「企業家」。

在傳統中國,商業的崛起與農業和手工業的發達有關。商人作為獨立的職業,也是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所產生的結果。不過,傳統上,商人的社會地位極低,處於「士農工商」社會結構的最低端。由於人口眾多,歷代統治者把農業視為是立國之本,商人成為統治者眼中的末業。「重農抑商」是歷代皇朝的基本國策,統治者都或多或少有打壓商人的政策。

早在春秋戰國時代,韓非子在《五蠹》中就把商人看作是社會的蛀蟲。漢高祖曾發過一道禁令,規定商人必須納重稅,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騎馬,子子孫孫都不得做官。漢武帝發令,商人不論登記與否,一律課重稅。不許商人和家屬擁有土地,違者土地沒收,並充當奴隸。隋唐科舉製明確規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參加科舉考試。

宋朝只允許商人中有「奇才異行者」應舉。不過,官方的這些政策在實際層面且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商人的生活是有爭議的。盡管商人在官方意識形態中地位不高,但商人較之其他兩個階層(即農、工)更容易賺錢和積累財富,商人的經濟地位實際上遠較農、工高。即使在政治上,很多朝代對商人也是采取「招安」政策,鼓勵商人購置土地、容許和鼓勵商人的下一代考功名。不過,歷代王朝的小農意識形態,的確有效遏止了中國社會發展成為商業社會。

近代以降,商業已不局限於過去的販運和零售的運作狀態,而是滲透進各個行業。因為整個社會都在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基本狀態,商人的社會地位有了空前的提高。不過,中國的商人並沒有從傳統的「低端」文化中解放出來,這個群體的行為仍然停留在傳統模式,無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更為重要的是,這個群體並沒有把自己提升為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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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水馬龍的東京街市——《清明上河圖》局部
                                                                                                        (圖源:澎湃新聞)

這和西方社會構成了明顯的對照。西方社會本來就沒有類似中國「四民」的區分,商人的地位歷來就比較高。近代以來西方社會諸多變化中,商人歷來就是主角。在羅馬帝國解體之後,歐洲並不存在中央集權,而是產生了眾多的城市,而城市的主體便是商人。即使在中央集權製度形成之後,商人仍然是政治主體。因此,馬克思認為當時的西方國家僅僅是資本的「代理人」。

西方近代以來經濟領域一個最大的變化,就是很多商人轉變成為企業家。一般說來,企業家被視為是能夠自己創立並運營企業的人。企業家對整個企業承擔責任,並為企業長遠利益著想謀劃。一個人如果接手前任所擁有的事業,並且做法不具創新、突破或者變革的特點,就不符合企業原來「創立」的意義,也就是說不會被視為「企業家」。如果企業傳承於接班人或者第二代,而在發展方面展現求變、模式與前一代有顯著不同的特征,那麽,仍然可以稱得上是「企業家」。

所以說,盡管在人們的概念中「商人」和「企業家」不是那麽容易能夠區分開來,但人們也很清楚,不是每一位經商、從商或者有頻繁商業行為的人都可以稱為企業家。把「商人」和「企業家」區分開來的就是經濟學家們一直在討論的「企業家精神」。

 

中國為何缺少「企業家精神」?

歷史地看,「企業家精神」的概念也是近代西方的產物,是和西方國家近代企業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密切相關。法國早期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賽伊認為,企業家就是冒險家,是把土地、勞動、資本這三個生產要素結合在一起進行活動的第四個生產要素,企業家承擔著可能破產的巨大風險。英國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馬歇爾也認為,企業家是以自己的創新力、洞察力和統帥力,發現和消除市場的不平衡性,給生產過程提出方向,使生產要素組織化的人。

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的「企業家」定義最為經典。熊彼特認為,企業家是不斷在經濟結構內部進行「革命突變」,對舊的生產方式進行「毀滅性創新」,實現經濟要素創新組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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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理論流變
                                                                                                             (圖源:網絡)

他歸納了實現經濟要素新組合(也就是創新)的五種情況一是采用一種新產品或一種產品的某種新的特性;二是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這種方法是在經驗上尚未通過鑒定的;三是開辟一個新市場;四是取得或控製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五是實現一種新的產業組織。

和熊彼特一樣,美國經濟學家彼得·德魯克也認為,企業家就是革新者,是勇於承擔風險、有目的地尋找革新源泉、善於捕捉變化、並把變化作為可供開發利用機會的人。

如果人們把社會對「商人」和對「企業家」的看法做一比較,就可以看出「企業家」的一些本質特征,即冒險家和創新者。因此,在經濟學裏面,企業家更多的是代表一種素質,而不是一種身份和職務。

在西方,誠如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所說,宗教革新所產生的「新教倫理」解釋了企業家賺錢的合理性。企業家不僅無需對賺錢有「負罪」的感覺,而且更進一步具有了使命感。他們的使命是改變世界,無論是在政治領域還是在其他領域。企業家不以賺錢的多少來衡量自己的成敗;有了錢就要追求自己的使命,錢本身並非目的,而是追求自己使命的工具和手段。

而當代人們頻繁討論的所謂的「企業的社會責任」,反而是次要的,主要是要企業家去照顧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企業的社會責任」即企業家對社會的一種責任,但這種責任也是為了通過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而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

近代以來中國社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這些變化是質變還是量變呢?中國的經濟結構肯定是變化了,從農業社會轉型到商業社會、工業社會,甚至是後工業社會。但主導商人的文化有沒有變化?答案是顯然的:變化並不大;即使有變化,也是表象上的。直到今天,商人仍然是商人,企業家仍然鮮有。

這種「恒定不變」狀態的因素既有個體層面的因素,也有製度層面的因素。在個體層面,企業家及其企業仍然是只顧及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它們沒有公共目標,沒有使命感,對社會和國家也沒有多少使命感。簡單地說,企業家缺少格局。有人說,中國的商人賺再多的錢也仍然是「窮人」,這並非沒有任何道理。

製度層面的因素似乎更為重要。因為企業家擁有政治社會的抱負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情,企業家不得不轉向把「賺錢」作為唯一的目標。此外,產權(尤其是知識產權)保護、法治、有效的稅收等製度的缺失,更遏止了企業家產生企業家精神。

不管如何,在企業家仍然鮮少的情況下,中國式現代化面臨諸多瓶頸。二十大已經開啟了通往2035年實現基本社會主義現代化、2050年實現全面社會主義現代的進程。中國式現代化的實現需要政府和企業兩者之間的合作。就政府而言,所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在文化和製度層面為企業家群體的產生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鄧小平時代,我們強調「發展是硬道理」,現在我們強調「發展是第一要務」,兩者的意思是一樣的。問題是如何實現發展,尤其是高質量的發展?今天我們強調,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實現這三個「第一」的核心便是企業家精神。

 

如何發揮企業家精神

責任落到了政府、企業家、大學和研究機構的科研群體。就政府來說,在現階段,如果要企業家發揮企業家精神,就要為他們塑造一個良好的政治和社會環境。至少如下三個問題是需要回答的。

第一,為什麽要做企業?如果企業做大做強了之後很有可能不屬於企業家了,或者感覺越來越不確定了,甚至不安全了,那麽企業家可能就不會有動力來做企業,更不用說企業的擴張了。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財產和企業家人身安全的保護。財產和生命安全可以說是整個西方法律體系的核心。過去把這個和西方資本主義聯系在一起是不科學的,因為這種實踐遠遠早於資本主義製度的出現。可以說,這是任何一個社會經濟發展所需。

第二,誰來做?這是發展空間問題。在沒有國有企業的經濟體中,企業家們不會遇到這個問題,而在中國,因為龐大的國有企業的存在,民營企業家必然會遇到這個問題。中國的混合經濟從改革開放之前的計劃經濟演變而來。早期存在國企和民營的邊界問題,即哪些領域應當由國企來做,哪些領域應當由民企來做。在PPP模式出現之後,問題變成了哪些事情應當由國資來做,哪些事情應當由民資來做。如果不解決國資和民資的邊界問題,如果民資沒有足夠的體製和運行空間,那麽即使想做,也找不到要做的事情。

第三,如何做?這是手段和工具問題。例如,企業需要資本和金融支持,需要全國統一市場,需要統一的規則和標準。政府必須在這些領域有所作為,而把其它的留給企業和企業家自己去做。不過,現實情況是,市場(企業和企業家)還沒有起到市場主體作用,政府還沒有起到更好的作用。這種情況必須得到改變。

但是,企業家無疑是企業家精神的主體。就企業家而言,企業家絕非是一個被動的個體,而是積極的行動體,這個群體不應當僅僅是適應環境,而是要改變環境,不僅為了自身的發展,也為了國家的總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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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圖景
                                                                                                           (圖源:深圳新聞網)

企業家如何發揮企業家精神?至少可以從如下五個方面發力。

第一是發現力,即發現問題的能力和找到解決問題方案的能力。我們不能總是要求政府能夠為我們做什麽?而是要問我們能夠為政府做什麽?在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尤其是實現共同富裕現代化方面,企業家和政府的利益高度一致。作為經濟主體的企業家和作為政治主體的政府,如果不能互相配合與合作,那麽很難有效推進現代化進程。

企業家活躍在國家的經濟活動第一線,是實踐家,知道如何促進經濟發展、經濟出現了什麽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在這個方面,企業家要主動發現問題,及時向政府提出來,並積極和政府合作,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不要等待問題累積起來,政府采取一些極端的舉措來解決問題。如果那樣,成本和損失就會很高。很多年前的山西煤炭開采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近年來的房地產、互聯網和社交媒體、教培領域所產生的問題都有同樣的性質。

第二是競爭力,即提高和強化企業競爭力。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但國家競爭力不是抽象的,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是企業競爭力。較之任何社會群體,企業家處於科技創新的第一線,熟悉各行各業的發展情況。企業家要了解各種技術從何而來、現在發展到了何種水平、將來的趨勢又是如何,這樣才能明了自己所處行業的發展,做應當做的事情,獲取和提升自身的競爭力。

第三是原創力,表現在兩個方面,即企業的技術升級,尤其是對原創性技術的追求;和企業組織的革新。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我們在兩個方面都積累了異常豐富的經驗,但不僅不能自滿,而且需要更大的投入。較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這些方面所受製約較少,民營企業應當發揮民營企業所具有的靈活性,大膽創新。經驗地看,那些做強做大了民營企業都具有這兩方面的優勢。還應當強調的是,原創力並非要關起門來自己創新,而是要在開放狀態下,和國際合作的創新。

第四是拓展力,有兩個維度:一是廣度,基於空間分布的擴張,生存要素的有效配置;二是深度,基於勞動分工至上的擴張。如果從兩個維度來看內循環和外循環,企業家可以找到更多的發展機遇。具體來說,在內循環方面,我們要把東部的製造業、資本優勢和西部的資源、土地和勞動力優勢結合起來;在外循環方面,我們要配合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在第一波國企引領的「走出去」之後,民營企業要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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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帶一路”輻射圖
                                                       (圖源:搜狐公眾平臺)

第五是整合力,整合各種生產要素。當我們說,市場在生產要素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但企業家無疑是市場的主體,是企業家在配置各種生產要素。

盡管今天我們的經濟面臨各種挑戰,但對企業家來說,應當把各種挑戰視為機遇。危機不淺,但對企業家來說,機遇更大。在國家把重點再次置於經濟發展之上的時候,企業家就要思考自己的責任。總體上來說,在過去四十多年裏幫助我們現實從「貧窮社會主義」到「全面小康社會」的轉型的機製已經無法繼續幫助我們實現從「全面小康社會」到「高收入發達社會」的轉型。新的機製是什麽?在哪裏?如何確立?這是我們企業家必須思考的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思考不僅能夠促成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更可以輔助國家整體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內容原載於廣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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