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科研动态【第10期】


来源:GCCS微信公众号

 

【动态1】新的印太经济框架与美国在东亚地缘经济战略的重塑 

拜登政府想要重振美国在印太的地位,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在去年年末的亚洲之行中提到打造“印太经济框架计划”的设想,未来可能会围绕贸易便利、数字经济、清洁能源、劳工标准和供应链等具体领域展开,希望在2022年为印度洋-太平洋地区建立一个新的经济框架。

新的印太经济框架有三个主要重点。第一,要解决供应链的问题,尤其是半导体方面,强调美国要跟马来西亚合作并建立联盟。第二,数字经济领域方面会有所动作。此前,美国与日本于2019年达成了一个“美日数字贸易协定”。2020年,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也签署了DEPA(The 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数位经济伙伴关系协议)。中国与韩国都表达了加入此协议的意愿。第三,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在这一问题上,美国已经倡议了一个B3W(Build Back Better World,重建更好世界)的计划。此计划倡议提供一个更透明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伙伴关系,并被认为将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形成竞争。

总体地看,新的印太经济框架反应了美国“以安全为中心”来巩固自身在印太地区领导权地位的思路没有改变。在经济方面,美国因为受到了包括国内供应链危机等诸多问题的牵制,很难有大规模的政策转变。对于中国来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已经30周年,中国也逐渐站在世界舞台的中心,如何处理好与东盟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微妙关系,避免将经济、地缘政治、安全问题挂钩,从而打造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黄金时态,将是我们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动态2】中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应该取消吗?

商品房预售制度,俗称卖期房、卖楼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商品房预售制起源于香港,1956年就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缺少资金,商品房供应量小,国内借鉴香港房地产开发经验,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度。1983年,深圳经济特区首先推出商品房预售概念。随后,很多地方进行了改革试点。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把预售制确立了下来。同年,建设部根据这一立法发布第40号令,在全国开始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2001年及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在我国房地产业刚刚起步时,资金严重不足,自有资金的比例甚至不到10%。另一方面,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单一,从银行贷款几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唯一选择。预售制成为了中国的房地产企业的一种高资金周转率和经营模式的基础前提,也是土地财政的一个前提。如果没有预售制,单靠和银行贷款,很多企业是难以为继的,所以对于开发商和房地产行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激励作用。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90%以上,商品房预售制度成了商品房销售的主要方式。从客观上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有其积极的一面。

但是预售制所带来的问题也非常明显。首先,很多房子在没有获得完全授权和取得所需证件时就开始售卖,在监管上有漏洞;第二,很多预售房在交房时不能完全兑现合同上的承诺,例如不能按期交房,又如开发商以房产价格快速上涨为由要求业主补交额外的房款;第三,因为开发商提前拿到资金,使得在建房后期开发商失去动力,造成房子质量下降;第四,预售制把风险转给买房人、施工方、银行和地方政府,开发商本身所承担的风险很小,获得的回报却很高,风险和回报错配导致一些房地产企业扩张速度过快,推高了房价,从而增加了民众的经济压力和生活成本;第五,一些开发商在预售制下盲目扩张,资金链出现紧张乃至断裂,造成烂尾楼,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第六,预售制下各种审批权力集中在地方政府,经常滋生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预售制不是普遍现象,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和香港在普遍使用这个制度。它在客观上确实加快了商品房的建设和城市化的进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很多利益流入权力阶层,而房价上涨带来的压力落在普通民众身上,造成了诸如“啃老”、生育率急剧降低等社会问题。中国经济如果要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解决预售制带来的问题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