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治观察 | 游传满、黄庆明:韩版新数字发展战略于中国有哪些可借鉴之处?


导读 · 2023.07.14

本文主要讨论韩版数字战略的亮点与可值得借鉴之处。两者相较,韩版新数字发展战略与中国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3年2月印发)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各自的侧重点。

 

总体而言,韩版数字战略及其配套机制,至少有四点值得我们重视与借鉴:一,完善规则与标准体系;二,优化市场与政府协同;三,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四,促进国际合作与传播。文章详细阐述了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具体政策建议。(本文为《韩国新数字发展战略的背景和要点简析》https://www.qiia.org/zh-hans/node/1032下篇)

 

韩版数字战略的亮点与借鉴

 

韩版数字战略与中国的《规划》,均涉及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安全、数字创新、法律法规等相似主题, 但又有各自的侧重点。

 

韩国新政府在去年9月正式颁布《大韩民国数字战略》后,又先后发布了包括《数字媒体·内容产业创新及全球战略》《新增长4.0战略》和《K-网络2030战略》等在内的多份配套文件。这些后续出台的文件都是对韩版数字战略的延伸和丰富,涉及到更具体的细分领域的数字发展执行措施。

 

综合而言,韩版数字战略及其配套措施至少有以下四点值得我们重视与借鉴:

 

(1)完善规则与标准体系;

(2)优化市场与政府协同;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4)促进国际合作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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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政府发布新增长4.0路线图

(图源:韩联社)

 

亮点与借鉴一:完善规则与标准体系

 

为了有效应对数字时代给经济社会带来的挑战,韩国新政府十分重视法律规则和标准的体系化构建与完善。

 

首先,韩国政府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推出《数字权利法案》(暂称),确立使用数字技术是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明确数字时代基本的价值、权利和义务。法案预计将包括这些内容:数字时代人的尊严、自由和平等的保障,交易的公正和正义,公正的劳动环境,数字技术的安全利用等。这一法案虽然没有事实上的约束力,但将成为今后相关立法的指导方针,并有助于培养民众的数字权利意识。

 

其次,韩国政府还提出制定数字经济社会基本法律框架,包括“数字社会基本法”(暂称)及数字经济相关基本法案,制定政策方向和标准,建立解决数字时代下经济和社会面临的多种问题和争议的数字秩序。“数字社会基本法”将统合之前的《智能信息化基本法》和《信息通信融合法》的部分内容,预计将包括公共数据的定义和促进公共数据的使用、促进数字创新和利益共享、数字时代新生劳动形态及职业的相关权利保护等。韩国还计划制定数字经济的“五大基本法”,包括“人工智能基本法”(涉及人工智能产业培育、人工智能伦理和信任体系等)、“元宇宙特别法”(涉及优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的原则、元宇宙产业振兴、使用者保护等)、“网络安全基本法”(推进国家网络安全治理,成立国家安全保护战略委员会、网络安全本部等)、“数字包容法”(促进数字包容政策体系、营造弱势群体利用数字技术的环境、包容技术和服务的开发等),还有2022年4月已正式施行的世界首部规制数据产业的基本立法《数据基本法》。

 

最后,在人工智能、ChatGPT等新兴应用领域,韩国也将探讨制定监管措施和建立伦理框架等,希望通过这些努力成为在全球塑造新兴领域的规范和原则的主导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伴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广泛投入和拓展,韩国正在探讨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包括人工智能可信度验证认证体系、人工智能影响评价体系等,让韩国在确立人工智能伦理和信任体系上先行一步。韩国政府将支持开发韩国版的ChatGPT,并计划为此修改知识产权法,以允许在超大型人工智能开发时使用不同资料来做数据分析。韩国政府希望在人工智能和ChatGPT等新兴领域的早期发展阶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伦理原则和规范,而上述的几大数字经济基本法,将更具体地确立对这些领域活动的法律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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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科学技术情报部部长在2023数字战略论坛上发言

(图源:KITA韩国贸易协会官网)

 

相对而言,中国的数字法治立法,当前已经取得了可观成果,先后出台了包括《“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140余部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法律体系,为数字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

 

下一阶段,我们可以借鉴上述韩版数字战略有关规则标准的三个层级分类,针对数据化信息化加速迭代更新的特点,与时俱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专门性、技术性的规则与标准体系:

 

第一,把目前仍然相对概括和抽象的原则,落实为更具执行性和操作性的规范;

 

第二,弥补现有法律体系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推进人工智能ChatGPT等创新领域的细分立法;

 

第三,积极开展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亮点与借鉴二:优化市场与政府协同

 

韩版数字战略中频繁提到“民官合作”,即政府与市场主体,特别是私营企业或民间团体的合作,具体的民官合作又体现在不同领域。

 

首先是通过民官合作培育一批数字新创公司。通过实施民官合作开放型创新战略,引导大企业通过投资、协作和咨询等方式支持新创企业,并通过新创企业的技术创新来解决大企业碰到的问题。政府将确定符合资格的新创企业,提供商业化资金支持,为有需求的大企业和掌握相应技术的新创企业牵线搭桥。韩版数字战略还强调要形成民间主导的数字创新文化。同时,政府将以深科技作为创业扶持的重点,并引导民间资本供给。根据韩国政府发布的《新增长4.0战略》, 政府将加大力度扶持15大新增长项目。韩国从2023年起的五年内将推出25万亿韩元的创新增长基金,将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结合,帮助这些新增长项目中的创新企业。

 

其次,通过民官合作,与政府制度创新和治理相互衔接,由民间参与甚至主导数字领域新产业相关制度的发掘和更新。通过大韩商工会议所(Kore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KCCI)、全国经济人联合会(The Federation of Korean Industries, FKI)、韩国贸易协会(Korea International Trade Association,KITA)等民间团体来发现需要改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课题。大韩商工会议所是韩国最大的民间经济团体,现有正式会员企业5.5万家,在韩国内有71家分支机构,主要职能包括调查了解企业情况,向政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韩国贸易协会有会员企业8.6万家,主要职能包括研究韩国的贸易政策,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全国经济人联合会由制造业、贸易、金融、建设等各行业67个团体、韩国具有代表性的431家大企业及4个名誉会员组成,其主要职能包括代表大企业向政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韩国政府希望借由这些民间经济团体发现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加以改革。新产业相关制度的改革将按照这样的过程进行:首先,由民间团体发掘相关制度改革议题;之后,韩国经济制度创新七大特别小组中的新产业制度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民间专家一起讨论这些议题;最终由制度创新战略委员会等最终决策机构发布重要制度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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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商工会议所主席崔泰源

(图源:韩联社)

 

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已经涌现出了一批以视频、游戏、电商、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产业集群,以字节跳动、腾讯、阿里、华为等为代表的数字产业领先企业,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们的数字产业也还面临着企业大而不强、底层技术相对薄弱、研发创新缺乏联动配合等诸多问题。

 

下一阶段,我们可以借鉴上述韩版数字战略中的“民官合作”的内容,凝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的智慧和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第一,提升基于法治之上的常态化监管水平,继续优化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第二,加快构建开放性的创新生态环境,引导政府创新平台、产业领先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优势互补,共享资源协同发展;

 

第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加强不同层级、部门、系统之间的开放性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与供给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优化群众办事效率。

 

亮点与借鉴三: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韩版数字战略花了大量篇幅讨论数字人才的重要性和培养人才的措施,提出到2027年要培养100万数字人才,成为“人才富国”。

 

比如,政府将在小学和初中大幅增加有关软件和人工智能的课程,建立数字英才培育体系,增加软件中心大学、以半导体和量子等国家战略技术为中心的大学IT研究中心,扩大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半导体、数据、网络安全、元宇宙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六大领域的研究生院规模,并通过地区数字教育中心、数字虚拟校园、元宇宙平台等创造人人可以接受数字教育的环境。

 

民官合作也延伸到数字人才培养模式上。韩国政府计划通过民官合作方式培训和雇用数字人才,培育数字化转型的专家。企业将直接参与到教育课程设计阶段,并在培训和雇用的全过程中提供支持。根据此前韩国出台的《数字人才培养综合方案》,韩国将重点推动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推进企业主导的教育项目,通过企业与大学合作,或地方政府、大学和产业界共同运作的“校园软件学院”培养实践型人才。中小企业和新创企业共同运营“企业会员训练营”项目,直接参与学生选拔、课程设计和运作以及最后的录用。

 

二是完善对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参与运作数字教育课程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数字化领导俱乐部”,在讲师费、课程开发费、政府研发项目参与及基础设施利用等方面获得支持。

 

三是成立旨在培养数字人才的“数字人才联盟”。这是由大企业、中小企业和新创企业、大学、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教育部、雇佣劳动部等共同参与的开放型协会,于去年10月正式成立,将在教育课程开发和内容分享、基础设施共同使用、人才招聘录用等方面展开合作,支持从发掘数字人才到培养、招聘的全周期管理和协作。

 

数字发展与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校、企业在数字人才内生培养与外部引进工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于我国网民规模巨大、数字企业平台众多、产业业态丰富的实际情况,数字人才工作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还存在“最后一公里”不畅通的问题。

 

下一阶段,我们可以吸收借鉴上述韩版数字战略中的有关专业人才培养的进路,统筹制定中国版的《数字人才培养综合方案》,加快人才高地配套措施建设:

 

一方面充分调动数字化龙头企业与行业协会,在数字人才培养方面的前沿主动性;

 

另一方面,突出服务型政府的定位,统筹人力资源、住房保障等诸多部门,加强青年人才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学等软基建人才保障工程建设。

 

亮点与借鉴四:促进国际传播与合作

 

韩版数字战略中还特别强调传播韩国的国际影响力,特别是网络视听媒体内容的传播。

 

为加强“K-内容”的竞争力,韩国政府决定将“K-网络视频服务内容基金”从2022年的1000亿韩元增至2027年的3000亿韩元,支持韩国网络视频服务进军海外市场。韩国政府尤其重视流媒体(互联网直接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的OTT服务)、元宇宙新一代媒体平台、内容创作者媒体等三大数字媒体平台,并提出加大在资金、基础设施和技术、专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韩国力图打造“全球数字媒体·内容强国”,通过设立新的基金,扩大现有的数字内容基金(6298亿韩元)和数字媒体内容基金(260亿韩元),以及利用政策性金融等工具,支持国内相关企业成长及在海外市场扩张。

 

据韩联社报道,在防弹少年团(BTS)、BLACKPINK等韩团K-POP盛行、奈飞等OTT平台韩剧热播的带动下,去年的“韩流收支”顺差再创历史新高。音像及相关服务收支是指电视节目、电影、广播节目、音乐剧、歌曲等文创领域在境外的收入与支出,也被称作“韩流收支”。据韩国银行(央行)3月6日数据,2022年韩国在境外的视听音像及相关服务收入达到17.02亿美元,同比增长47.9%。而音像及相关服务支出为4.67亿美元,仅同比增长9.7%,实现12.35亿美元的顺差,创下2006年开始统计以来的最高纪录。韩国政府将今年定为韩国OTT平台进军海外市场的元年,将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政府今年将为OTT制作项目投资454亿韩元,大力支持中小型制作公司共享硕果。此外,韩国政府将面向中东、北美、欧洲等地区,拓展“K-文创内容”产业市场,争取到2027年将K-文创产业的出口额从2021年的124亿美元提升到2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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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政府公布文创旅游提振战略

(图源:韩联社)

 

数字发展与治理对于各国来说,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近年来,以字节跳动、腾讯、阿里、华为等为代表的数字龙头企业,在视频、游戏、电商、云计算等数字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传播方面,作出了极为突出的贡献,也随之遇到了美国、印度等政府的无端打压与制裁。

 

下一阶段,我们可以部分借鉴上述韩版数字战略中的政府直接支持数字产业的战略。但是,鉴于地缘政治与保护主义抬头,以及当前西方主流媒体对我国政府的污名化宣传,我们的数字产业国际化应该适当避免政府的直接资本投资,而代之以间接的制度保障型支持为主。积极推动与韩国政府在内的政府间双边、多边数字发展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全球数字营商环境,促进全球共同分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总  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 ,“数字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沿”,“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2022年2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布了《2022-2025年数字战略》,支持各国和各群体以数字技术为抓手,推动减少不平等,提高普惠包容性,应对气候变化,并发掘更多经济发展机遇。可以说,全球推动数字发展的愿望相通,应对发展与治理挑战的需要相类。

 

我们在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与数字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在立足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特色的同时,还应该继续“开眼看天下”,广泛吸收借鉴域外发展经验,“国际和国内相关联”,深度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共享发展成果、完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数字文明的发展成果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

 

本文作者

 

游传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副研究员、规则标准与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黄庆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奎章阁韩国学研究院青年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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