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會信用被認為是除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之外決定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重要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就中國來說,社會信用也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一個關鍵要素。中國的現代化分為三個層面,即物質層面、人的層面和制度層面。其中,制度是調節物質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之間的關鍵要素。近代以來,任何社會都追求物質現代化。物質現代化既是一個社會進步的經濟基礎,但物質現代化也會對一個社會產生巨大甚至是毀滅性的影響。如果制度沒有能力或者被視為是沒有能力來調節物質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之間的關係,那麼這個社會就會發生各種危機。從這個角度而言,社會信用便是屬於人的層面和制度層面的要素。如果不能確立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信任體系,那麼不僅物質現代化進程會被大大拖慢,更無法保障物質現代化建設方面的成果。很顯然,如果沒有社會信任,一個社會的交易成本就會大大提高,從而影響體系運作的效率;同樣,如果沒有社會信任,人們就會變得更加自私,社會的“共同體”性質就會被大大弱化,甚至導致解體。

而正是在社會信任方面,今天我們面臨巨大的挑戰,即我們經常所說的“塔西佗陷阱”。塔西佗陷阱(Tacitus Trap)得名于古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意指如果公權力失去其公信力,無論如何發言或是處事,社會均將給予其負面評價。不過,儘管塔西佗在這裡指的是政府和社會之間的關係,但今天人們在使用這個概念時具有了更為廣泛的意義,涵蓋一個社會內部各個群體之間的關係,包括政府和社會之間的關係、不同社會群體或者階層之間的關係、不同政府部門或者上下級之間的關係。

Research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