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報告300期】鄭永年、潘炫明:關於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共同市場基金為抓手,有效推進灣區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
發表於:2023-10-27
關鍵字 粵港澳大灣區 市場一體化 共同市場基金 金融平台 歐盟經驗
摘要】黨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國式現代化」是迄今為止對現代化最高標準的定義。 粵港澳大灣區(以下簡稱「大灣區」)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前線陣地,肩負著為國家探索高品質發展和現代化道路的歷史使命。 大灣區包含我國兩個特別行政區、兩個內地一線城市以及前海、南沙、橫琴三大自貿區,擁有世界上通航能力最強、水深條件最好的國際化港口群,同時兼具 「一國兩制」「三大法域」「三個關稅區」「四種官方語言」等特殊條件,是我國探索新發展模式、建構新發展格局、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示範性區域。
 

從國際一流灣區的成功經驗來看,經濟結構開放、資源配置高效、要素集聚功能強大和國際交流網絡發達是其共同特徵。 灣區經濟在引領創新、聚集輻射等方面具有特殊優勢,使其成為帶動全球經濟發展、引領技術變革的「地域嵌入型世界級經濟平台」。 從這個角度而言,大灣區市場整合建設既是推動我國經濟雙循環發展的重要抓手,更是引領中國式現代化所必須實施的重大策略。 為更好地引導和加速市場一體化建設進程,粵港澳三地政府應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共同設立以“大灣區共同市場基金”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平台,根據各地的 比較優勢和勞動分工原則來實施區域協調,推動基於勞動分工之上的產業和技術升級,避免惡性競爭,實現更高水平融合發展,促進區域統一大市場的形成。

研究问题

  • 大灣區市場整合需要政策性金融平台
  • 歐洲推動市場一體化建設的相關經驗借鏡
  • 借鏡歐盟經驗探索設立大灣區共同市場基金